成都高新区第6登记点2024年户籍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

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即将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现根据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要求,特向您告知公办小学入学相关事宜。

一、登记原则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有一个公办学位。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成都高新区适龄儿童将依据在本区的常住户籍地址,按照先登记、后划片的程序,安排一所公办学校入学。

二、登记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在本登记点登记范围内的成都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

三、信息采集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2024年成都高新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使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所有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6日—17日登录该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采集信息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法定监护人在网上信息采集时自愿申请绑定。

2023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办理缓入学备案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儿童法定监护人也须进行信息采集。

登录方式:

电脑端:访问“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ywzsrx.cdzk.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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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端:关注“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义教招生入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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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料审核

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20日—23日登录平台查询网上审核结果。若审核结果为“已登记”的,则无需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于6月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就读学校;若审核结果为“待审核”的,则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20日—23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已选择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房屋产权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法定监护人双方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入学安排

学校将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即提供的房产证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由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登记的成都高新区户籍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资料审核通过后,由成都高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确定就学安置方式。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由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登记范围

本登记点为成都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第6登记点,负责登记常住户籍在下列地址的适龄儿童:

亿佳苑(仁和东街21号)、新南一期(仁和街39号)、聚智苑(仁和街148号)、新南二期(仁和街181号)、115号苑(仁和街115号)、新南一期(新园大道296号)、新南小区A区(新园大道26号)、雄飞新园紫郡(新园大道8号)、新南小区B区(新园南二路8号)、国防家苑(府城大道西段799号)、新成国际(新康南二路5号)

   注:本登记点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须选择本登记点。

七、日程安排

(一)4月26日,发布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二)5月6日—17日,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三)5月20日前,各登记点学校登录审核平台进行联网审核。

(四)5月20日—23日,审核结果为“待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五)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小一入学结果(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就读学校)。

(六)6月24日—25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七)8月31日前,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安排)。

八、温馨提示

(一)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志愿。日程安排如下:

1.4月30日后,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

2.6月3日—6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3.6月18日,教育文体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4.6月24日—25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进行网上公办、民办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学校学位但又放弃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的,其公办学位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

5.6月26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教育文体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补录计划。

6.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

7.6月28日,教育文体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参加民办学校补录并被录取的学生,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二)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于5月6日—17日向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参加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成都高新区小学入学第6登记点

登记点咨询电话:028-60106811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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