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1.3.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集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及其它(可能)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
1.3.3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楼道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1.3.4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1.3.5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1.3.6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故
包括:教育系统统一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失(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1.3.7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实施应急处理。学校园长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年级组长是维护本年级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与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维护其业务范围及本单位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事故隐患的调处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入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分管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级别划定部分。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芳
副组长:赖向宏、岳聪
成 员:王成、况明、杨义、徐刚、周鹏、黄中荣、黄俊芳、夏黎明、林雪松、汤洪平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区教育局。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管安全副园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
(2)督导各部门落实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总结和推广学校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3 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迅速成立工作组到现场;及时报送信息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督促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杨芳
副组长:赖向宏、岳聪
日常工作:王成
成员:况明、杨义、徐刚、周鹏、黄中荣、黄俊芳、夏黎明、林雪松、汤洪平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
(2)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以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4)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5)提出对事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追究的建议;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杨芳
副组长:赖向宏、岳聪
日常工作:王成
成员:况明、杨义、徐刚、周鹏、黄中荣、黄俊芳、夏黎明、林雪松、汤洪平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1)建立学校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
(2)收集校内事故灾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适时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
(3)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4)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
(5)深入现场协调处置,开展救灾和控制灾难蔓延。
(6)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
(7)提出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的建议;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3.3 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学校防灾指挥办公室)。
组长:况明
副组长:王成、黄俊芳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部,日常工作由王成和黄俊芳校医务室承担。
工作组成员:况明、杨义、徐刚、周鹏、黄中荣、黄俊芳、夏黎明、林雪松、汤洪平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
(2)及时收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和区教育局报告情况,提出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
(3)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
(4)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5)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
(6)根据自然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开展救灾和控制灾害蔓延;
(7)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
(8)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9)提出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的建议;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3.4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邱锐
副组长:夏辉、罗雨卓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三楼信息服务部,日常工作由夏辉承担。
工作组成员:林雪松
主要工作职责为:
(1)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
(2)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应对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的蔓延扩散;
(3)及时处置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或遭遇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4)决定重大网络安全与信息事件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
2.3.5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岳聪
副组长:黄中荣
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部,日常工作由教务卢登辉、陈晓川负责。
工作组成员:卢登辉、陈晓川、李青松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决策;协调各部门(单位)行动。
2.3.6 人员递补原则
以上领导小组与各工作小组组长缺位时,其职责由排在第一位的副组长代理。成员随部门工作岗位变动而自动更替。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 预防预警
3.1.1 学校要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结合日常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指挥和实战能力;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3.1.2 预防预警行动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战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2 信息报送
3.2.1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和主管校领导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工作组办公室接报后需立即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学校在事件发生后视其情况报告区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同时应按照有关要求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3.2.2 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可能的条件下,尽量使用有线电话)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单位或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工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编发信息专报,报告区教育局。
3.2.3 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单位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4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新闻发布工作由宣传XXX统一负责。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教育局。
4.2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的成员及时到达工作岗位,按相关专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副组长带领有关人员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4.3 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事件发生后,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的成员及时到达工作岗位,按相关专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副组长带领有关人员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4.4 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执行。
5 应急保障
5.1 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畅通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5.2 物资保障
学校要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运输畅通、便利、安全。
5.3 资金保障
学校每年应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应急资金,专款专用。
5.4 人员保障
学校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在位在岗和通讯畅通,同时应组建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能力,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确保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
5.5 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6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6.1.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6.1.2 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Ⅱ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6.1.3 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院内出现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或热点门户论坛);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人数不超过100人,但已影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6.1.4 一般事件(Ⅳ级):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Ⅳ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根据事件发展动态及时调整事件级别,以调整应对措施,加大处置力度,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6.2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6.2.1 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制度。学校要经常深入师生中,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研究,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和利用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进行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工作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学校建立值班制度,敏感时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并将情况每日报告。
6.2.2 信息报送制度
(1)学校对发生(可能发生)的重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情况。
(2)认真执行重大情况报告、请示制度。各部门(单位)或个人对发生(可能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后,应当立即用电话向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汇报,同时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部门(单位)或个人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3)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校领导的指示和教育部、省、市、区党委和政府的信息报送要求进行报告。
(4)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6.2.3 信息报送流程(见图)
学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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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应急响应
6.3.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6.3.2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并请求政府相关部门支援,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同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出现违法行为。根据事态发展,学校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各级组织及学校教师、员工队伍、班主任以及学生团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年级、年级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校园人员出入。
(3)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相关部门必须做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应按《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6.3.3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学校的中层干部、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监控;涉及外教或留学生时,要立即对他们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
6.3.4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校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情况。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
6.3.5 一般事件( = 4 \* ROMAN IV级)的处置
学校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要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4 善后与恢复
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师生的教育,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措施。
7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7.1.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7.1.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高考、中考前5天发生一次中毒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乙、丙类传染病短期爆发流行;高考、中考前5天发生发病人数达到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区以外学校;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学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7.1.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高考、中考前10天发生,一次中毒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或乙、丙类传染病短期爆发流行,疫情达到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高考、中考前15天内发生发病人数及疫情达到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在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群体性心因性或不良反应;学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7.1.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学校一次集体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霍乱病例达到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学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未达到Ⅳ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按Ⅳ级进行处理。
7.2 信息报告
7.2.1 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员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区教育局在接报告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可同时直接报告区教育局。事件结束后,将处理结果报告至区教育局。
7.2.2 信息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害人数;事件性质初步判断、可能的发生原因;事态控制情况、病人病情与治疗情况、采取的措施;事件处理、整改、责任追究情况等。
7.3 应急反应
7.3.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反应
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员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7.3.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反应
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员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7.3.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反应
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做好伤病员或死者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措施;相关负责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病看望伤病员,协助救治工作;指导学校落实应急措施,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7.3.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应急反应
学校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学校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区教育局,组织救治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封锁现场;对可疑物品取样留验;排查相关场所、人员;对中毒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对传染病例实施隔离;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破工作;通知患者家属,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和群众情绪。
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到医院看望伤病员,指导协助学校组织救治工作,落实相应应急措施;同时协助做好家属工作,维持正常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7.4 善后与恢复
(1)因传染病停课的学校,须对教学生活设施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恢复;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须经卫生部门检查,确定恢复健康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认真做好受害人员善后工作;追究事故责任;积极整改。
8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8.1.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一次死亡3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8.1.2重大事件(Ⅱ级)
一次死亡1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8.1.3较大事件(Ⅲ级)
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8.1.4一般事件(Ⅳ级)
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当地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8.2 应急处置措施
8.2.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组织现场疏散、灭火,同时向119报警;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抢救伤员;视情况决定是否转移重要财物,安置受灾人员,稳定情绪。
8.2.2 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区教育局;积极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切断煤气和电源。
8.2.3 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对水箱水塔要有效封闭,加强管理,配备救援设施;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2.4 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加强学生教育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控制局面,现场输导,通知伤员家属,及时通报情况,安稳人心。
8.2.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设立隔离带,疏散人群,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工作。
8.2.6突发危险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学校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污染封锁区,报告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检验,尽快查明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制定整治措施并实施;保护师生员工,远离污染区。
8.2.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通知伤亡人员家属,通报情况。
8.2.8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稳定现场秩序,组织有效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同时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8.2.9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配备必要工具设施;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沟通信息,清点人员;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自救、互救;争取事发地点有关部门的救援。
8.2.10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规范操作规程,遵守管理制度;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支持。
8.2.11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周边突发的治安、刑事案件、交通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并构成Ⅰ级-Ⅳ级的事故。处理办法是:
(1)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人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积极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将情况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学校负责人赶到现场,做好受害者及亲属的情绪稳定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
(3)若涉及学生的伤害事故,波及学校内师生情绪,影响学校稳定,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相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园区秩序,避免恐慌和动荡态势发生。
8.2.12 冲击办公场所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冲击办公场所的突发事件是指多人或数十人,因各种纠纷冲击办公场所,围攻学校领导,或在办公楼聚集闹事,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事件。处理办法是:
(1)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人员,全力制止冲击行为,坚决阻止滋事者与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身体接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态势,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将情况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果断将闹事人员强行带离现场,转移到门卫室实施控制,对其他人员尽快做疏导工作撤离现场。
(3)如有过激或暴力行为者,采取强制措施控制的同时及时取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4)待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校领导与闹事者选派代表进行对话,妥善处理。
(5)如事态难以控制,学校立即向成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请求警力支援和帮助有效控制事态。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2.13 学校突发灾难事故处置中其他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各单位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学校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3)有人员伤亡的,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灾难事故发生后,要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演化。
(5)灾难事故发生后,需要采取对建筑物断水、断电、断气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继发性伤害问题。
8.3 善后与恢复
尽快恢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慰问受害者家属,协助保险公司联系赔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加强管理,及时整改;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
9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Ⅰ级事件:指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9.2 应急反应
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学校应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根据当地政府部署,检查学校应急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加强宣传,维护稳定。
灾害发生后,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9.2.1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区教育局,同时组织成员进行抢救。
9.2.2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学校根据政府部署派工作组到现场协助工作;根据灾情确定应急支援内容和规模。
9.2.3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受灾学校报告区教育局,学校落实应急措施和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
9.3 善后与恢复
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工作,尽可能给予补偿,同时协助保险公司联系赔付;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持校园和社会秩序;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教训;追究事故责任。
10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0.1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串连、煽动、蛊惑、反动信息或发现泄密、失密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关系稳定的事件已成为校园网BBS或教育机构网络论坛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或其他形式聚集;教育机构主页出现淫秽等有害信息及链接的。
较大事件(Ⅲ级):校园网络上出现大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学校主页出现不良信息及链接,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全部中断72小时的。
一般事件(Ⅳ级):学校主要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受到非法侵入的;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全部中断小于72小时(含)的。
10.2 预防预警措施
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要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进行实时检测,收集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发布预警信息;用户发现异常应及时反应。
10.3 应急反应
10.3.1 网络环境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包含火灾、盗窃、破坏等影响教育管理信息网络的事件。发生事故,由相应的应急工作组负责现场处置,密切跟踪参数变化,联系相关部门和人员作维护。
10.3.2 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由学校网络管理员负责,重大事件(如:线路中断、路由器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
10.3.3 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决定上报或通报;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10.3.4 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无法消除或恢复系统,情况严重时应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10.4 善后与恢复
学校发生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后,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根据处置中暴露的各种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11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1.1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的确认和划分
11.1.1 事件等级分类及条件
根据国家级、省级、学校级组织的考试,分为三个等级(学校承担的国家级、省级考试见附录):
(1)Ⅰ级事件(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范围统一考试的试题在考试前发生泄密;全国范围统一考试的试卷在运送途中或在学校存放期间等环节发生遗失、被盗等;出现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Ⅱ级事件(全省统一考试)
全省范围统一考试的试题在考试前发生泄密;全省范围统一考试的试卷在运送途中或在学校存放期间等环节发生遗失、被盗等;出现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Ⅲ级事件(学校自命题考试)
学校自命题组织本学校各类学生考试试题泄密;学校自命试题在传送、印刷过程中泄题;试卷启用前被盗;命题教师不慎泄题;发生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现场工作人员已不能及时解决。
11.1.2 确认主体
Ⅰ、Ⅱ级事件:国务院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Ⅲ级事件:学校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办公室成员会议。
11.1.3 确认程序
(1)Ⅰ、Ⅱ级事件: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总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并上报校本部和四川省工作组办公室。
(2)Ⅲ级事件: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确认并上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1.1.2考风考纪突发事件
出现大面积替考、集体舞弊、使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事件;由招生工作人员组织、参与的恶性舞弊事件;出现严重违规招生、乱收费事件;考生、家长恶意扰乱、妨害考点正常教学工作秩序,致使考试无法继续实施等事件。
11.1.3其他突发事件
出现大面积试卷错装、漏装、漏印、缺页事件;出现大面积考试设备、设施故障事件;出现大面积考生或招生工作人员食物中毒事件;新闻媒体误导考生及家长,引起招生考试混乱事件等。
考风考纪突发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不划分等级。
11.2 应急处置
11.2.1 失、窃密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Ⅰ级事件
在执行Ⅲ级事件措施的基础上,学校应根据市招办统一部署,传达省、市关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相关处置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各项工作。
(2)Ⅱ级事件
情况一:处置措施同Ⅲ级事件。
情况二:处置措施同Ⅰ级事件。
(3)Ⅲ级事件
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相关情况;根据区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案件侦破前,应根据区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强新闻媒体管理,未经区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发布失(泄)密事件有关新闻。
11.2.2 其他考试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类、交通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故,考试被迫中止,按“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办理,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2)考试中出现大规模集体违纪舞弊事件、大面积替考、使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按失(泄)密Ⅲ级事故处置,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3)考试出现大面积试卷错装、漏装、漏印、缺页时,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听候区教育局部署。
(4)考试中出现大面积考试设备、设施故障。听力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启用备用放音设备和备用磁带;如线路及音箱出现故障,一时无法解决,立即组织其他部分考试,在其他部分考试结束后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如遇停电,立即启用备用电源。
(5)考生、家长恶意扰乱、妨害考点正常工作秩序,致使考试无法继续实施。及时予以制止、记录、报告考点主考,情况严重的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2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2.1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气体火灾、液体灾害、固体可燃物火灾。
(2)事故发生地点:校舍、食堂、实验室、图书室、宿舍等。
(3)危害程度:火灾生成的有毒、有害或窒息性气体易使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死亡,燃烧的火焰会造成人员烧伤或死亡。
(4)事故征兆:焦糊味、烟、火光、电气产品突然损坏或温度异常升高、线路产生火花。
(5)发生条件:有可燃物,有氧气或氧化剂,有热源。
(6)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火灾爆炸。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并马上通知分管领导,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
(2)分管领导接报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并宣布启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及相关程序、方法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3)当事故有扩大趋势或无法有效处置事故时,由主要领导报告学校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学校级响应,总指挥应根据学校应急预案立即成立事故救援小组,制定详细的救援计划,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请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
3.2 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小型火灾时,行政值班班人员应立即汇报分管领导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灭火。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分管领导应立即向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立即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疏散,到达应急集合点,并清点师生人数,将撤离师生情况及数量汇报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当火灾蔓延到非学校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安全负责人应立即汇报应急总指挥,得到报警指示后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臵、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以便消防人员把握火情和尽快抵达,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4)在灭火现场,必须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如果火情可能威胁生命安全,应紧急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现场。
(5)在组织人员撤离现场过程中,如火灾导致有浓烟现场出现,指挥员应提醒撤离人员用湿毛巾蒙住口鼻,匍匐离开现场到空气清新且安全的环境。
(6)如发生有人被烧伤,应尽快将受伤人员转移出来,并及时拨打“120”进行救治。
4 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师生不要惊惶失措,教师应组织学生就近寻找湿毛巾蒙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尽快冲出浓烟区段,以避免有毒气体对人身造成危害。
(2)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佩戴呼吸器,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对于抢救出的伤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遇有明火时,应将头发和衣服浇湿以防着火上身,如身上已着火,应迅速就地浇灭。
(4)如果是电器着火,在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5)应急救援结束后做好现场检查、人员清点等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2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触电种类:电击和电伤
(2)触电方式: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
(3)危害程度:由于电流通过人体带来的电击或电伤,造成人员的受伤或死亡。由于电流通过人体带来的电击或电伤,造成人员的受伤或死亡。
(4)事故征兆:气候潮湿,线路老化,带电设备无警示标识货缺少防护设施、电气作业违章操作等。
(5)发生条件:人员身体接触带电体或高压带电体对人体感应放电,电流在身体形成回路。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并马上通知分管领导,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
(2)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联系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赶到触电地点。
(3)组长到达现场后应根据现场情况,按照应急处置措施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
(4)触电事故超出应急能力时,向119、120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3.2 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人员触电后应大声呼喊寻求帮助,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同时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
(2)低压触电事故脱离电源方法:
① 立即切断电源。
② 如电源开关距离太远,用有绝缘把的钳子或用木柄的斧子断开电源线。
③ 用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流经人体的电流。
④ 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桥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及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高压触电事故脱离电源方法:
①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② 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来开开关。
③ 抛掷一端可靠接地的裸金属线使线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4)救援人员要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特别是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采取防摔措施,及时触电者在平地,一定要注意触电者倒下的方向,注意防摔。
(5)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组织救治。
(6)若触电者停止心跳和呼吸,行政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现场急救(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直至医疗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医疗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继续进行现场急救直至人员恢复心跳呼吸或者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救。如果学校离120急救医院路程较远,学校应立即安排车辆将触电者送往医院,与120急救车在途中进行交接,以争取抢救最佳时间,但中途不能终止急救。
(7)若触电者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在,应使触电者舒适、平卧、空气畅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同时,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医疗救护人员陪同送往医院治疗。
(8)若触电者伤势不重,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
(9)若为电弧烧伤,应由医疗救护人员对烧伤部位进行简单处理后送医院进行治疗。
4 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应做好防触电措施,触电者在未脱离电源时,切不可直接碰触触电者。
(2)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并避免扩大事故。
(3)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心肺复苏抢救措施要坚持不断的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能随便放弃。
(5)拨打120报警时应说明详细地址和受伤人员性别、主要受伤部位、意识是否清晰等,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报警后,应由熟悉情况的人到最近的路口迎候。
12.3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施工作业人员高处作业行走,失稳或踏空坠落。施工作业人员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外力碰撞坠落;承重物体、栏板的强度、高度不够,造成师生坠落;
(2)危害程度:高处坠落事故可造成人肌体皮肤、肌肉及内脏损伤、骨折,严重可导致死亡。
(3)事故征兆:高处施工作业人员没有佩戴防护用品或使用不正确,防护用品存在缺陷,施工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大风、大雨、大雾及下雪露天高处作业,校舍楼面及平台有空洞、没有安全设施或不完善。
(4)发生条件: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注意力不集中、安全设施不完善。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高处坠落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大声呼救,并立即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
(2)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查看情况并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时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
(3)送医院抢救。
3.2 应急处置措施:
(1)若坠落人员为轻伤时,现场人员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大量失血、休克、昏迷等紧急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详细说明事故地点、受伤部位、严重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医务人员实施各项救护措施。
(2)若坠落人员处于昏迷状态但呼吸心跳未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唾弃受害者下颌,捏住受害者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3)如受伤者心跳已停止,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压,让受害者仰卧,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受害者一侧,面对受害者,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臂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止骨折,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4)若伤员已不能动,或不清醒,切不可乱抬,更不能背起来送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此时应进一步检查伤者是否骨折,若有骨折,应采用夹板固定,找两到三块比骨折骨头稍长一点的木板,托住骨折部位,绑三道绳,使骨折处由夹板依托不产生横向受力,绑绳不能太紧,以能够在夹板上左右移动1-2厘米为宜。
(5)送医院时应先找一块能使伤者平躺的木板,然后在伤者一侧将小臂伸入伤者身下,并有人分别托住头、肩、腰、胯、腿等部位,同时用力,将伤者平稳托起,再平稳放在木板上,抬着木板送医院。
(6)若坠落在地坑内,也要按上述程序救护。若地坑内杂物太多,应由几个人小心抬抱,放在平板上抬出。若坠落在地井中,无法让伤者平躺,则应小心将伤者抱入筐中吊上来,施救时应注意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伤者脊椎、颈椎受力。
4 注意事项
(1)重伤员运送应使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脊柱创伤者应卧位运送,颅脑损伤一般采取半卧位,胸部受伤者一般采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以免呕吐误吸。
(2)抢救脊柱受伤的伤员,不要随便翻动或移动伤员。
(3)注意保护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救援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措施,高处救援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具。
12.4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细菌性、真菌霉素、动物性、植物性、化学性。
(2)食物中毒特征:出现腹胀、腹痛、腹泻不适或者恶心、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
(3)危害程度:轻度中毒、重度中毒、死亡。
(4)发生条件:细菌滋生繁殖、食品加工不当、食物被致病菌或化学物质污染、食品超过保质期。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3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同时立即将事故上报区卫生局。
(2)发生较大、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
(3)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3.2 应急处置措施:
(1)马上向有腹痛、呕吐、腹泻现象的学生询问情况,了解此前吃过的食物。
(2)学校马上组织车辆人员把有腹痛、呕吐、腹泻的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3)当中毒者出现呕吐时,为防止呕吐物堵塞气道而引起窒息,应让病人侧卧,便于吐出;在呕吐中,不要让病人喝水或吃食物,但在呕吐停止后马上补充水分。
(4)如腹痛剧烈,可取仰睡姿势并将双膝变曲,有助于缓解腹肌紧张,腹部盖毯子保暖,助于血液循环。
(5)病人出现抽搐、痉挛症状时,马上将病人移至周围没有危险物品的地点,并取来筷子,用手帕缠好塞入病人口中,以防止咬破舌头。
(6)当中毒者出现脸色发青、冒冷汗、脉搏虚弱时,要马上拨打120送医院,谨防休克症状。
(7)马上向区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汇报情况。
(8)继续关注学生有无腹痛、呕吐、腹泻现象,发现马上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9)通知学生家长并向其说明发生的情况,请家长前往医院。
(10)将食堂剩余饭菜进行封存,报卫生防疫部门检测。
4 注意事项
(1)施救人员应了解中毒救治常识,防止对中毒者造成二次伤害。
(2)施救人员在救护结束后应将手清洗干净(必要时使用消毒液),避免中毒。
(3)及时对施救使用的工具和中毒者使用的餐具进行消毒。
12.5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造成交通事故的风险来源:
(1)路面情况:冰雪路面、湿滑路面、乡村路面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2)气候环境:狂风暴雨、大雾弥漫、酷暑炎热、冰寒严冬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3)地理环境:高原山区、连续弯道、狭窄车道、山体滑坡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4)设备因素:未及时消缺、保养不达要求、修理质量低劣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5)生理因素: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视力欠佳、听力不济、年高迟钝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6)违规运输:超载、超高、超长、装载重心偏离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7)操作因素:超速行驶、弯道超车、占道行驶、麻痹驾驶、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8)其他因素:除上述因素以外的其他交通事故。
1.2 交通事故的影响及后果:
(1)给驾驶员及司乘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及伤残、死亡。
(2)给师生家属亲友造成心灵创伤。
(3)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拨打“120、122、119”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
(2)发现人员应迅速判断事件原因,在保证自身安全和避免事件伤亡人员再次受到伤害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使事件伤亡人员脱离事件危险源并转移至安全区域,再对其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治。
(3)学校主要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4)事故超出应急能力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请求支援。
3.2 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同时安排同乘学生或教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若有人因为外伤流血,应采用包扎、指压、止血带、填塞等方法进行止血,等待120 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做进一步治疗。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积极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4 注意事项
(1)及时报警。
(2)注意事故车辆起火爆炸的可能性。
(3)受伤者无法从车内下车时,设法将其移出,避免二次受伤。
(4)现场保护:做好现场原始状态,车辆、人员、遗留物、散落物等不得随意挪位置。为现场抢救伤员必须移动位置的,应做好原始位置标记,不得故意破坏、在交警部门未到达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以保护现场。
(5)配合处理: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歪曲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积极配合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并听后处理。
12.6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机械设备的零、部件做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造成的伤害,刀具造成的伤害,手用工具造成的伤害。
(2)事故危害:压伤、砸伤、挤伤、烫伤、刺伤、割伤。
(3)危害程度:轻伤、重伤、死亡。
(4)事故先兆:机械设备传动部位没有防护罩、保险、限位、信号等装置。
(5)发生条件:没有避让时间 、没有避让空间、没有避让能力。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并马上通知分管领导,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
(2)分管领导接报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立即对伤员进行施救。
(3)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报警时应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区域场所、人员伤亡情况、受伤者的受伤部位和受伤情况、事故范围程度、现场其他情况、报警人姓名和电话,以便让救护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急救的准备。
3.2 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受伤人员后,必须立即停止运转的机械。
(2)学校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伤者救治,对创伤出血者迅速包扎止血,送往医院救治。
(3)发生断手、断指等严重情况时,对伤者伤口要进行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对断手断指应用消毒或清洁敷料包好,忌将断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将包好的断手断指放在无泄漏的塑料袋内并扎紧袋口,在袋周围放置冰块,速随伤者送医院抢救。
(4)如果肢体仍被卡在设备内,不可用倒转设备的方法取出肢体,妥善的方法是拆除设备部件,无法拆除时拨打119电话求援。
(5)发生头皮撕裂伤可采取以下急救措施:采取止痛及其他对症措施,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使用抗菌素,注射破伤风血清,预防伤口感染,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6)受伤人员出现肢体骨折时,应尽量保持受伤的体位,由学校医护人员对伤体进行固定,并在其指导下采用正确的方式进行抬运,防止因救助方法不当导致伤情进一步加重。
(7)受伤人员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症状后,必须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直至120救援人员到达。
4 注意事项
(1)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2)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3)要注意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若遇心跳和呼吸骤停又有骨折者,应首先用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技术使心肺脑复苏,直至心跳呼吸恢复后,再进行固定骨折;遇有大出血又有创口者,首先立即用指压、止血带或药物等方法止血,接着再消毒创口进行包扎;遇有垂危和较轻的患者时,应优先抢救危重者,后抢救较轻者;在送患者到医院的途中,不要停顿抢救措施,继续观察伤情变化。
(5)救援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措施,高处救援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具。
12.7 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震。
(2)危害程度:建筑物倒塌、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3)事故征兆:雨季强降雨而造成地表潜水位升高,影响表土的稳定性,建筑构物结构损坏,班裂、倒塌。
(4)发生条件:汛期降雨量大、雨季强降雨地表潜水位升高,影响表土的稳定性,对建筑物产生塌陷的几率加大。自然地质灾害(地震、滑坡等)诱发动力有的是天然的。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3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事地质灾害发生时,任何一个发现地质灾害的教职工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按照预案分工有序开展救援活动。
(2)地震灾害发生后,校(园)内如有人员受伤,通信联络组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和通知相关人员。
(3)学校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向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人员、财产损失及受灾情况。
(4)处置工作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处置工作组信息通讯小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
3.2 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通讯小组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师生发布紧急警报和有关消息。
(2)停止各项室内活动,迅速疏散师生至安全地带。
(3)抢险救灾小组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切断电源、燃气、供水系统。
(4)强化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实验室、食堂、门卫室、电脑室等重要场所的加固和防护。
(5)物资保障小组和抢险救灾小组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车辆、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
(6)警戒保卫小组进行警戒巡逻,维护学校秩序。
4 注意事项
(1)主要领导、现场处置小组人员必须24小时开手机,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2)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
(3)夜间要有应急照明,明确师生撤离、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切断一切与抢险无关的电源。
(5)做好师生及家属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
12.8 淹溺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溺水伤亡事故分为溺水伤害和溺水死亡两种。
(2)事故危害程度分析:发生淹溺后,可引起窒息缺氧,如合并心跳停止的,可造成溺水死亡(溺死),如心脏未停止的,可造成近乎溺死。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并马上通知分管领导,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
(2)分管领导接报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并宣布启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及相关程序、方法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3.2 应急处置措施:
(1)现场人员会水者及救护人员发现溺水者,立即进行施救工作。
(2)现场人员不会水时,立即用绳索、竹竿、木板或救生圈等使溺水者握住后拖上岸。
(3)溺水者被抢救上岸后,立即清除口、鼻的泥沙、呕吐物等,松解衣领、纽扣、腰带等,并注意保暖,必要时将舌头用毛巾、纱布包裹拉出,保持呼吸道畅通。
(4)立即对溺水者进行控水(倒水),使胃内积水倒出。控水(倒水)方法:溺水者俯卧,救护者双手抱住溺水者腹部上提,或将溺水者放于救护者跪撑腿上,同时另一手拍溺水者后背,迅速将水控出。
(5)有呼吸(有脉搏)使溺水者处于侧卧位,保持呼吸道畅通。
(6)无呼吸(有脉搏)使溺水者处于仰卧位,扶住头部和下颚,头部向后微仰保证呼吸道畅通,进行人工呼吸,吹气时,用腮部堵住溺水者鼻孔,每3秒钟吹气一次。
(7)无呼吸(无脉搏)使溺水者处于仰卧,食指位于胸骨下切迹,掌根紧靠食指旁,两掌重叠,按压深度4-5厘米,每15秒吹气2次,按压15次。
(8)溺水者是儿童,进行人工呼吸时,每3秒钟吹气一次,心脏按压深度1-2厘米,每10秒钟吹气2次,按压10次。
(9)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也不能停止。
(10)被救上岸的溺水者,在实施抢救时,立即拨打急救中心120电话,进行现场抢救。
4 注意事项
(1)对房顶水箱要实施有效封闭,加强对水面的管理,配备救援设施。
(2)对所有溺水休克者,不管情况如何,都必须从发现开始持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
(3)对溺水者进行施救前,施救人员应穿好救生衣,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4)进行心肺复苏救治时,必须注意溺水者姿势的正确性,操作时不能用力过大或频率过快。
(5)进行人工呼吸前,施救者应注意首先清除溺水者口中的异物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12.9 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停电、火灾等事故,可能对师生造成恐慌,现场混乱。学校大型活动,可能造成人员拥挤,这些都可能造成踩踏事件,导致人员伤忘。校舍的设计问题。学生本身的人为因素。学校的管理和教育不到位,可导致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学校一但发生了学生的拥挤踩踏事件,第一当事人应立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马上开展处理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现场相关人员在征得园长同意后,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若情况危急可越级上报。
3.2 应急处置措施:
(1)学生在经过楼梯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一旦发生踩踏,在场教职工要马上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学校主要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后面拥挤的学生进行疏散。
(3)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往就进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4)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家属,并派专人护送、照顾。
(5)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踩踏事故,要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应急处置工作组做好家长的接待和思想工作。
(3)事故发生后,广大教师要做好受伤害人员及家属(家长)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区委宣传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12.10 校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校舍安全事故分类:
①用电事故
②火灾事故
③坍塌事故
④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事故
⑤爆炸、纵火、盗窃等刑事犯罪事故
⑥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
⑦集体罢餐、罢课
⑧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2.3.3 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并马上通知分管领导,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
(2)分管领导接报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并宣布启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及相关程序、方法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3)当事故有扩大趋势或无法有效处置事故时,由主要领导报告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学校级响应,根据学校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救援计划,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请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
3.2 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各种安全措施,保证抢救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再次发生其他安全事故。
(2)组织全体师生迅速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清查学生人数,做好师生思想稳定工作,等待下一步指令。
(3)搜寻受伤人员,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根据情况拨打120联系专业医护人员及时救治。
(4)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车辆的疏散,现场秩序的维护,贵重物品的转移和保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卫生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损失。
4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做好受伤害人员及家属(家长)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区委宣传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12.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2 突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分类:
①发生甲类传染病疫情(鼠疫、霍乱)
②乙类传染病重大疫情
③艾滋病、新型病毒性肝炎、O157出血性大肠杆菌、出血性肠炎等新的传染病疫情
④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灾后传染病及其它因灾疾病
⑤饮用水污染事件
⑥放射源丢失或者放射污染事件
⑦发生不明原因的疾病
⑧急性职业中毒
⑨猪流感、禽流感传染病事件
⑩蛇兽咬伤等人员外伤等
1.2 事故类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及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3 危险分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仅给师生的健康和生命造成重大损失,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人群健康和生命严重受损;造成心理伤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国家或地区形象受损。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3 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3.2 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应急措施:
①执行上级政府和教育局及其有关部门决定采取的措施;
②在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下,制订采取救援的措施和方案,组织专家队伍和应急队伍实施救援,防止扩大、次生事件;
③根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向政府、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④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防控政策、措施的落实;
⑤全校或部分班级限制或者停止集会活动、停课,启动停课不停学方案; ⑥及时向政府、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各部门响应措施:
①按照教育局、卫生局和学校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各类人员、物资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③紧急采取隔离阻断传染源,消毒等措施,封闭或者封存教室、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
④严格晨检、考勤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⑤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点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突发事件动态信息;
⑥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
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⑧部署做好师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⑨督促学生监护人按照有要求做好预防性服药和预防性接种工作;
⑩及时向学校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件处置工作组做好家长的接待和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区委宣传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12.12 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学生的暴力倾向等。
(2)校园暴力事件的危害后果:使弱小的中小学生从小接受以强凌弱的暴力意识,对受害中小学生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严重影响了中小学生的正常学习,破坏了社会秩序,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等。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应按《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处置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2)针对师生的暴力事件应分为三级处置。
①一级处置:学校发生持刀歹徒闯入校园,实行一级处置,在场师生立即报告应校领导,门卫保安人员要立即使用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严防事态扩大;各班老师要迅速组织学生进入教室,关紧门窗。同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②二级处置:校内发生有绑架者,实行二级处置。门卫及值日老师应迅速把门锁上,并立即向校领导汇报,拨打报警电话或派出所值班电话。若是在校外发现有绑架者,还要想办法拖住绑架者,延长时间。
③三级处置:学校发现可疑人员闯入校园,实行三级处置。首遇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协助门卫保安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通知各班老师组织学生进入教室,关紧门窗,情节严重报 “ 110” 或辖区派出所值班电话。
3.2 应急处置措施:
(1)首遇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在组长的指挥下尽快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不能尽快就地解决的,应报“ 110” 或派出所值班电话,并做好防护准备工作,防止矛盾激发,危及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持刀行凶突发事件:歹徒持刀进入校园时,首遇人员应迅速判明歹徒行凶的意图和对象,启动一级处置。同时进行先期处置,立即组织教职员工,将在公共活动区的学生迅速集中到教室,紧闭门窗,用课桌、木柜顶住门窗,防止歹徒破门窗而入。若歹徒强行进入教室,教职员工应用木椅等工具对其进行打击,确保学生安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学校门卫、保安、应急分队及教职员工用专用防卫器械、椅子、木柄扫帚等物作为防护和打击工具,对歹徒进行威慑,尽量拖延时间,等待公安人员到来。
(3)绑架学生突发事件:首遇人员一旦发现学生被绑架时,应先判明歹徒绑架学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性别、年龄,逃跑方向和运输工具,立即拨打“ 110” 报警或派出所值班电话,迅速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进行先期处置,迅速组织在场的教职员工对歹徒进行围追堵截。若歹徒被追到公共场所和公路时,应向在场的群众大声喊叫,说明情况,向群众求助。指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 110” 报警,并组织教职员工做好校内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同时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增援先期处置的人员,对绑架学生的歹徒进行围追堵截,沉着、冷静地对歹徒进行劝导,防止歹徒情绪恶化危及被绑架学生的人身生命安全。并机智、勇敢地与歹徒进行周旋,等待公安民警到来。
(4)治安特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为爆炸性质,首遇人员要启动一级处置。同时进行先期处置,组织教职员工冷静、机智对歹徒进行有效劝说,尽量延长爆炸时间,并及时寻找可用水源作为防护工具。同时,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将学生迅速疏散出教室,撤至安全地带。指挥人员接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个别人员冷静、机智、勇敢地对歹徒进行劝导,尽量延迟爆炸时间,等待公安民警的到来。劝说无效时,学生又未撤离危险地区,应将预备的自来水连续不断地泼向歹徒的炸药包和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点燃的香烟),浇湿炸药和火种,使其失去点燃机会,并与歹徒进行周旋,等待公安民警到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 注意事项
(1)以“坚决保护学生人身不受伤害”为原则。保安负责保护疏散学生,各年级组长或教师负责报警(110报警或启动110紧急按钮)。
(2)接到报警,保安人员迅速到现场控制局面同时向领导报告。
(3)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边处置边向学校领导汇报。
(4)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5)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12.13 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危险性分析:地震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且地震灾害不可预见性及其危害性,地震灾害损失包括地表断裂、山体滑坡以及阻塞河道和洪水泛滥、地陷和砂土液化、建筑物倒塌破坏及其次生灾害,使生命线工程如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破坏,生活和教学秩序停滞,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等等。
(2)事故类型:地震灾害事故
(3)事故特征:A、突然性 B、破坏性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3 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政府临震预报发布后,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应对可能面临的地震。
(2)突发地震时,立即启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①“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般应由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启动。
② 如组长不在学校,无法启动预案的,由副组长直接启动预案, 副组长代理行使组长职责。
③ 副组长启动预案,应同时向组长报告,如当时无法报告或无法与组长取得联系的,可事后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专门汇报。
(3)及时向当地政府、防震减灾局(工作部门)和区教育局汇报,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4)当事故有扩大趋势或无法有效处置事故时,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援助或求援。
3.2 应急处置措施:
(1)临震处置措施
①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相关机构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② 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③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④ 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⑤ 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⑥ 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2)震后处置措施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指挥下,参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置。
①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哨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防止学生因慌乱盲目逃逸;制止跳楼、翻窗、拥挤等危险行为。
②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他灾害。
③ 全校教职工应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作为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④ 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以及水源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⑤ 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⑥ 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园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4 注意事项
(1)发生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报警;
(2)进入现场抢险救人时,必须预防余震危险;
(3)做好个人防护;
(4)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等待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12.14 防洪防汛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危灾害可能发生的季节:该灾害在每年雨季发生的危险性较大。
(2)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易造成学校师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灾害可能出现的征兆 :该灾害可能出现的预兆为连续数日暴雨.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3 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值班人员如发现汛情,危及师生和地面建筑安全时,及时向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汇报,立即组织师生撤离到指定安全地带。
(2)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值班人员汇报后,在及时指挥撤离师生的同时,并启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抢险救援。
(3)接到上级防洪防汛通报、预警后,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防洪防汛工作。防洪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接防洪防汛紧急警报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3.2 应急处置措施:
(1)临接到紧急警报后,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学校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课,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师生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7)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当日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8)防洪防汛期间,所有人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到达集合地点。
(9)防洪汛期各班及时关闭教室的门窗,断开电视电源。微机室、多媒体室断开主机电源及网线。
(10)班主任提前教育学生雷雨时关门闭窗,不进行户外活动,注意防汛防雷安全。
(11)放学期间出现大暴雨,当天值班领导及时报告并通知,分班有序放学,家长在教学楼门口接送,秩序维持组人员全体到岗有序疏散学生,确保学生平安出校园,家长负责接回家。
4 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12.15 防雷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危害程度分析:雷击是指因雷击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建筑物或设备损毁、公共服务系统(供水、供电、通信等)中断甚至瘫痪,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
(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直击雷伤害事故、感应雷伤害事故、地电位提高事故。
(3)危害程度:雷击会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建筑物或设备损毁、公共服务系统(供水、供电、通信等)中断甚至瘫痪、生产中断甚至瘫痪,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① 黑云压顶,越来越低。
② 身上的毛发突然站起来,皮肤感到轻微的刺痛,甚或听到轻微的爆裂声,发出“叽叽”声响。
③ 设备设施、建筑物未装设防雷接地装置或防雷接地装置不符合相关规范。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3 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值当发生险情前,值班人员立即向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报告。
(2)组长接报后迅速带领处置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及相关程序、方法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3)当事故有扩大趋势或无法有效处置事故时,由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报告学校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学校级响应,成立事故救援小组,制定详细的救援计划,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请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报警的内容主要是:雷击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雷击涌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臵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3.2 应急处置措施:
(1)校园上空暴雨、闪电、雷鸣即将发生时,应当切断校园内包括微机房、各教室、各办公室等在内的一切电源;
(2)各班主任应当召集、通知正在室外活动的学生安全地回到教室。在没有家长接送的情况下,未经园长许可不得放学。
(3)雷电正在发生时,应当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滚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不得打电话、手机,不要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如水管)及门窗等容易被雷击中的地方。、
(4)受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身体并不带电。应马上让其躺下,扑灭身上的火,并对他进行抢救。若伤者虽失去意识,但仍有呼吸或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要继续进行心肺复苏的急救。
(5)发生雷击伤害事故后,不管现场有没有临时急救人员,都要立即拨打120,让专业医生组织抢救。并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马上赶赴现场或医院。
4 注意事项
(1)被雷电击中的人员身体不带电,抢救必须争分夺秒;若在4分钟内以心肺复苏法抢救,生还还有希望。
(2)如果遇到多人被雷电击中时,那些会发出呻吟的不要紧,要把抢救重点放在那些已经无法发出声息的人上面。
(3)如果发生人身雷击事故,并存在附近的高压线断裂或电气设备接地情况时,救护人员此时应提高警惕,采取绝缘防护等措施才能施救(因为高压线断点附近存在跨步电压,救护人员应双脚并拢,跳离现场)。
(5)由于雷击伤员往往会出现失去知觉和“假死”症状,这时千万不要以为已停止呼吸和心跳就是无救;在未经医生确诊证实患者已经死亡之前,不应停止心肺复苏术。
12.16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6.1 汽油
名称 |
汽油 |
理化特性 |
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脂肪;相对密度(水=1):0.70~0.79、(空气=1):3.5;闪点(℃):-50;爆炸极限(V/V%):13~6.0。 |
毒性 |
微毒 |
包装分类与标志 |
包(Ⅱ)1、14、16;标志:易燃液体 |
主要用途 |
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
特别警示 |
·高度易燃,受热、遇明火或火花极易燃烧。 ·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注意:闪点很底,用水灭火无效。 |
危险特性 |
燃烧、爆炸 ·高度易燃,受热、遇明火或火花极易燃烧。 ·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蒸气扩散后,遇火源着火回燃。 ·大多数蒸气比空气重,可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如下水道、地下室等)。 ·户外、室内、下水道内有蒸气爆炸危险。 ·若受热或处于火场中,可发生爆炸性聚合反应。 ·泄入下水道有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包装容器受热可发生爆炸。 ·液体比水轻。 ·物质是在加热条件下输送的。健康危害 ·吸入、皮肤和眼睛接触可引起刺激或灼伤。 ·燃烧可产生刺激性、有毒或腐蚀性的气体。 ·蒸气可引起头晕或窒息。 ·灭火的废水可引起污染。 |
公众安全 |
·首先拨打运输标签上的应急电话,若没有合适的信息,拨打本手册封面上提供的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电话。 ·立即隔离泄漏区至少50米。 ·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 ·在上风处停留,切勿进入低洼处。 ·进入密闭空间之前必须先通风。 |
物质描述 |
易燃液体(非极性的、或与水不混溶的) |
个体防护 |
·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一般消防防护服对该化学品防护无效,应着防化服。 |
隔离 |
大量泄漏·考虑下风向撤离至少300米。火灾·火场内如果有储灌、槽车或灌车,隔离800米。 |
应急行动 |
燃烧爆炸处置注意:闪点很低,用水灭火无效。小火·干粉、CO2、水幕或抗醇泡沫。大火·水幕、雾状水或抗醇泡沫。 ·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容器移离火场。储灌、公路/铁路槽车火灾 ·尽可能远距离灭火或使用遥控水枪或水炮扑救。 ·用大量水冷却容器,直至火灾扑灭。 ·安全阀发出声响或储灌变色,立即撤离。 ·切勿在储灌两端停留。 ·大火,使用遥控水枪或水炮远距离灭火,否则,立即撤离,让其自行燃烧。泄漏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用泡沫覆盖抑制蒸气产生。 ·用干土、砂或其他不燃性材料吸收或覆盖并收集于容器中。 ·使用非产生火花设备收集泄漏物,并置于盖子较松的容器中以待处理。 |
16.2 氨(氨气;液氨) NH3
名称 |
氨(氨气;液氨) |
理化特性 |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密度(空气=1)0.6 |
毒性 |
低毒 |
包装分类与标志 |
|
主要用途 |
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
特别警示 |
侵入途径:吸入。健康危害: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
危险特性 |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公众安全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物质描述 |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
个体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
应急行动 |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16.3 天然气 CH4
名称 |
天然气 |
理化特性 |
经过处理的天然气具有无色、无味、无毒、密度比空气小、无腐蚀性、易燃易爆等理化特性,未处理的天然气可有汽油味,有时有硫化氢味(俗称臭鸡蛋味),有腐蚀性。 |
毒性 |
急性中毒时,可有头昏、头痛、呕吐、乏力甚至昏迷病程中尚可出现精神症状,步态不稳,昏 迷过程久者,醒后可有运动性失语及偏瘫,长期接触天然气者,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 |
包装与储运 |
|
主要用途 |
民用、工业等。 |
特别警示 |
|
危险特性 |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极易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引着回燃,若遇 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
|
公众安全 |
|
物质描述 |
|
个体防护与急救措施 |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作业区,须有人监护。 吸入:脱离有毒环境,至空气新鲜处,给氧,对症治疗。 |
泄漏处置 |
切断火源。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合理通风,禁止泄露物进入受限制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切断气源,喷洒雾状水稀释,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12.17 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原因:
(1)校方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由于组织工作失当或学生不遵守秩序引发交通伤害事故。
(3)学生活动不当或相互打闹造成骨折等伤害事故。
(4)活动中与外校学生发生斗殴事件。
(5)带队教师管理失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6)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
(7)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
(8)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值报告和报警。一般事故立即报告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其它部门。校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以及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学校在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如果事故时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
(4)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履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3.2 应急处置措施:
(1)值若发生交通伤害事件或在活动中不慎骨折等,立即拨打“120”或就近急送医院救治,同时上报学校领导,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2)学生在活动中与外校学生或社会人员发生斗殴时,立即予以制止并注意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3)活动结束前学生集中清点人数时发现人数不齐,立即在知情学生中展开调查,组织寻找;必要时取得当地工作人员、广播站、值勤民警等协助寻找。
(4)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4 注意事项
(1)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12.18 自杀(跳楼)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自杀心里分析:一是解脱心理,以为死可以摆脱一切烦恼和压力;二是要挟心理,想用自杀来发泄内心的不满,补偿失去的自尊心或吓唬别人,从而引起别人的重视和注意;三是抗议心理,想以死来与自己不喜欢的事物抗争。
(2)自杀问题的原因:1、学习压力2、早恋3、家庭4、沉迷网络、动漫、小说等5、朋辈歧视6、社会因素7、心理健康等。
(3)自杀的后果:自身伤残死亡、家庭、社会等。
(4)自杀前的征兆:行为、变化、遗书、迹象等。
2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应尽自己所能立即实施救治,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院医务室或邻近医院;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在半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园长,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学生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案件的侦查工作。
(5)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及时查清学生自杀的原因和动机,并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的教育。
3.2 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求将危害及其不良影响程度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2)事件发生后,应及时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受伤学生,保护好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加强对其他学生的宣传教育,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因事件引起其他学生的情绪波动。
4 注意事项
(1)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学生生的生命安全。
(2)劝说时注意用语,不要激化学生。
12.19 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12.19.1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9.2 防范措施
1.由符合条件的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为防止非法侵入,学校围墙须是不易攀越或安装红外线监控装置,严格值班监视制度。
2.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的管理。为确保学校安全,具有精神异常症状的人员必须在正规的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卫生部门进行鉴定,一旦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学校应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3.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查摸底登记,并且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1)学校内部:排查摸底学校内部可能存在的矛盾,并及时解决;如:师生矛盾、老师间的矛盾、老师与领导的矛盾;
2)家校矛盾:排查摸底可能的学校与家长的矛盾、家长之间的矛盾,并予以记录和采取解决措施。
4.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暴力事件的演练,提高师生的防范和自救能力。
6.针对家长会潜在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1)家长会召开中,家长自驾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2)家长参会需要凭学校发给的家长会通知书进入学校。
3)各班单独召开的家长会向学校分管德育主任提交申请,自行印发家长会通知书给家长(通知书中须告知家长车辆停放要求和须携带该通知进入学校参会的要求);行政班子(或年级组)有责任对家长会的召开进行跟踪和监督。
4)以年级为单位召开的家长会由年级组长向学校分管副园长提出申请,由组上印发通知书给家长,要求同上;行政班子有责任对家长会的召开进行跟踪和监督。
5)各班或各年级自行组织的家长会,应由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提前书面告知门卫开家长会时间地点和需要配合的事项。
6)家长会召开过程中,密切关注班上家长,若发现冒充家长进校或其他异常行为者立即组织动员家长参与管控并报警、然后报学校。
7)各年级分管行政、学校护卫队应巡视校园公共区域,对未参加家长会,在校园内走动的人员予以监控、盘问,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下述流程处理。
7.针对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1)非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一律不进学校。
2)各班班主任或科任教师需要联系家长到校的,一律在校门口外沟通接洽。
3)家长到校递送物品给孩子的,需先检查物品情况,经检查无问题后再联系班主任确认,最后交门卫送到班主任处。
4)学校后勤、食堂涉及到蔬菜、食品运送,餐厨垃圾运送,维修单位人员到校的,须联系后勤、食堂等相关人员到校门口确认,确认核实后由分管负责人带领进校门。
5)学校教务、德育等其他部门有工作联系的社会人员到校,也需要有相关负责行政或教师到校门口核实确认后分管负责人带领进校门。
12.19.3 防暴工作处理程序
1.报警。第一时间触发一键报警系统。第一发现人拨打110,告知“在成都市新园大道567号新源学校发生XXX情况,情况危急,请迅速增援帮助。”说话重音落在学校名称及事态关键词上。随即拨打学校园长电话,如果园长电话无人接听,拨打安全副校长电话或其他行政的电话。
根据事态发展也可以同时拨打社区民警(范立波:18981811025)、学校法制副校长报警或拨打街道派出所值班电话:85310497(白天,早上9点至下午5点),86380110(夜间,下午5点至第二天早上9点)。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与犯罪嫌疑人周旋,门卫保安尽全力制止暴力侵入。于此同时迅速联系(广播室老师)老师或有广播室钥匙的老师,立即全校广播:“发生紧急情况,在操场及走廊上的学生立即回到教室,各班立即组织学生紧闭教室门窗,拉上窗帘,安抚学生情绪,严禁学生出入,等候学校解禁通知。”
*注:
1)接到学校通知,各班班主任迅速回到自己班级组织学生进入教室躲避(宜蹲避在教室靠里侧的桌子下或桌子旁边);
2)各班组织学生紧闭门窗,拉上窗帘(可运用教室桌椅堆放在门口堵塞外进通道);
3)老师可运用椅子作为自卫工具;
4)教师做好学生情绪安抚工作,尽量保持教室安静,耐心等待解禁通知。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同时通知全体行政及全体教职员工,全力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学生,做好有关对象的救护及稳定工作,将其护送到安全的地方。
4.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出动应变能力强、口才好、身体素质好的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等待警察增援。
5.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并且通知家长或亲属。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配合警方调查,做好善后处理。
一旦发生暴力事件,学校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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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实验室火灾应急预案
12.20.1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12.20.2 事故防范制度
1.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副组长要定期检查实验室线路有无老化、电器使用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实验室各方向负责人负责本方向实验室消防安全宣传、监督与消防工作。
3.实验室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正常完好,平时维护好消防设备。
4.实验室火灾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协同学校保卫处,定期在实验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消防疏散演习。
5.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学生,在学生操作之前,要明确要求及示范正确的操作程序并重点强调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
6.规范实验物品的摆放、存储和取用,使用完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不可随便丢弃,防止发生火灾。
12.20.3应急措施
1.发现火情,现场人员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向上级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以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臵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火灾,使用干粉灭火器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5.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同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6.明确分工: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7.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12.21 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
12.21.1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12.2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紧急救援水平。
2.预防为主
把事故预防作为学校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应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12.21.3 预防措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领导小组要了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制定在特种设备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类型、征兆、后果及应对措施;
3.建立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联系方
4.明确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置重大事故时的职责及联系电话。
5.重大危险源、大型游乐设施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游乐设施安全运营保障体系,结合年度检验,进行疏导师生的应急救援演习;
6.各使用学校和应急抢险救援单位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7.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定期组织本学校的重大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学习、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8.各学校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能重新使用。
12.21.4 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干部、教师、员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园长并上报教办主任,园长和教办主任必须掌握的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
2.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3.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领导小组立即协助医生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抢救小组组长马上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可租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4.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5.分管园长应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12.21.5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特种设备重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接到园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内容经教办主任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3.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市质监局报告。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重特大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人员,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种设备重大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和修订,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
12.21.6 善后工作
1)办公室主任和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教办主任、园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教导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工会小组长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教导主任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学校不能解决的按照法律程序逐级上报解决。
5)保卫组长组织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2.22 运动会安全预案
12.22.1 应急工作职责
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12.22.2准备工作
1.运动会前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班主任贯彻给每一个学生。
2.学校召开一次运动会组织委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各班领队会议,布置运动会事宜(特别是安全方面的要求)
3.班主任利用午间谈话向参加运动会的学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学校安全方案,把安全放在首位。
4.校医务室要把学生的健康情况报给大会组委会和班主任,大会组委会和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的身体情况决定学生的参赛。
5.学校及班主任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6.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比赛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班主任在午间谈话上公开征询学生是否可以参加比赛,身体条件不允许的学生可在课下找老师说明情况,老师有对学生病情保密的义务。
7.场地器材组、体育教师及裁判员应在赛前认真检查好比赛器械及场地的安全,保证运动员比赛安全。
8.设置安全责任岗,在大会进行期间加强对会场、教学楼、等重要部门的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到人。
9.学校医务人员在运动会期间派守现场,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运动伤害,并提前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械。
10.后勤部门为大会做好后勤准备,保障水电供应,尤其要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12.22.3 组织过程
1.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人员、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各司其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确保运动会正常进行。
2.比赛期间领队(班主任)全程跟班,负责运动员参加比赛,组织班中学生有秩序地观看比赛,确保班中运动员与其他学生的安全。
3.运动员在点名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进行检录,赛前应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
4.裁判员负责本裁判区域内参赛运动员的安全,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赛前指导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向运动员讲清比赛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减少运动伤害;及时清理闲散围观人员(对拒不离开或与裁判员发生顶撞者上交保卫人员处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比赛。
5.保卫组应加强在校内的巡视,严禁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进入校内观看比赛或滋事;严禁学生无假离校。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要始终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运动伤害和突发事件。
7.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并给予关注。
12.22.4 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1.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师生应按照预案要求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听从大会统一指挥,开展救护工作,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2.全体师生应保持镇定,原地待命,切勿惊慌乱跑,造成混乱,发生踩踏事故,班主任在班干部的协助下做好本班稳定工作。
3.会议组织者应根据事先安排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并立即进行救灾;通讯联络组应将情况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相关部门,请医院、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协助救助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4.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教师应积极救灾,严禁擅离职守,先行撤离。
5.若有学生发生运动伤害,在岗老师和班主任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如果伤情严重可由老师陪同就医,由班主任通知家长。
6.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校观看比赛,经劝阻不离开学校的,由保卫组强行将其带离;校外人员进校滋事,与校内人员发生冲突且情节严重的,保卫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况报公安机关处理。
7.任何人员如因不坚守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将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如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按学校工作制度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13 附则
13.1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负责执行。
13.2 本预案由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13.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
14 附件
附件1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联系方式
姓 名 |
职 务 |
应急职务 |
移动电话 |
|
杨芳 |
校长 |
组长 |
|
|
赖向宏 |
校长助理 |
副组长 |
|
|
岳聪 |
副校长 |
副组长 |
|
|
况明 |
后勤主任 |
组员 |
|
|
王成 |
后勤副主任 |
组员 |
|
|
杨义 |
食堂主管 |
组员 |
|
|
黄中荣 |
教学管理部主任 |
组员 |
|
|
徐刚 |
学生发展部主任 |
组员 |
|
|
周鹏 |
学生发展部副主任 |
组员 |
|
|
邱锐 |
科技信息部主任 |
组员 |
|
|
黄俊芳 |
校医 |
组员 |
|
|
林雪松 |
科技信息部干事 |
组员 |
|
|
夏黎明 |
后勤干事 |
组员 |
|
|
汤洪平 |
保安队长 |
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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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序号 |
应急装备、物资名称 |
数量 |
存放位置 |
管理负责人 |
|
消防水桶 |
10个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消防水带 |
2套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消防斧头 |
2把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灭火器 |
146个 |
教室、门卫室、食堂 |
贴林 |
|
安全帽 |
10个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水鞋 |
2双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防护帽 |
2个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防护头盔 |
2个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防护手套 |
10双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雨衣 |
2套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防护眼镜 |
2个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担架 |
1台 |
医务室 |
黄俊芳 |
|
急救药品 |
1批 |
医务室 |
黄俊芳 |
|
应急照明灯 |
1台 |
门卫室微型消防站 |
贴林 |
|
应急发电机 |
1台 |
食堂 |
岳炳禄 |
|
铁锹 |
3个 |
门卫室 |
贴林 |
|
电筒 |
2个 |
门卫室 |
贴林 |
|
对讲机 |
10套 |
门卫室 |
贴林 |
|
口罩 |
20个 |
医务室 |
黄俊芳 |
|
应急疏散指示牌 |
232个 |
教学楼、食堂 |
况明 |
|
应急疏散路线图 |
51个 |
教室 |
况明 |
*填写说明:
如: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主要有:消防水桶、消防水带、消防斧头、灭火器、安全帽、水鞋等。
主要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防护头盔、防护手套、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剂以及固定消防设施等。急救设备与器材包括:担架、四肢夹板以及急救药品等。
抢险与抢修设备与器材包括:封堵设备、工程车辆、营救设备、登高设备、维修工具、标志明显的服装、袖标、旗帜、应急照明灯等。
交通运输车辆包括:救援物资运输车辆、疏散人员运输车辆等。
附件3 学校总应急疏散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