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能力过硬的师资队伍,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2、主动、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开过一节区级以上的公开课,或两节以上的校级公开课;至少有两篇教育教学论文获校级以上论文评比奖,其中有一是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的获奖论文,或参加至少一个校级以上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二)优秀青年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开过两节以上的校级公开课;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获校级以上论文评比奖,或参加至少一个校级以上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三)教坛新秀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勇挑重担;
2、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教龄5年以内;有良好的专业功底和教学基本功,能较准确地理解教材和较好地处理教材;
3、近三年参与了一个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研究工作;近三年在论文、课件、优质课、说课等评比活动中曾获校级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励;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四)师德标兵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严格执教,积极进取,勤奋好学,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3、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贯彻实施德育的十项制度,品行高尚,廉洁从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4、 坚持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因材施教,主动关心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尊重、爱护学生,师生关系和谐。
5、 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恪尽职守,热爱集体,团结协作,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2、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3、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或被学生、家长投诉,经学校核实后,违反教育原则情况属实者。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在评选推荐人选时,各年级组要向本年级老师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民主评选,公正推荐,必须坚持条件,宁缺毋滥。
2、评选推荐工作采取由学校下达指标,自下而上,个人申报、年级推荐、学校评选。各年级组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各年级推荐出的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师德标兵候选人,分别填写《成都高新新源学校优秀教师推荐表》、《成都高新新源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成都高新新源学校教坛新秀推荐表》、《成都高新新源学校师德标兵推荐表》。
3、各年级组长将本年级推荐的候选人人员名单及其推荐表统一报送教师发展部。
4、成立学校“先进评选工作组”,负责评议并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5、由教师发展部将评选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
6、经学校批准的当选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生效。
四、待遇
1、只有获得校级优秀教师称号的人员才有资格申报参加评选区级以上各类优秀教师评选。
2、校级优秀教师称号是学校培养教学骨干和管理干部的必备条件。
3、学校发放奖励证书。
4、在各类评优、申报职称和培训进修等活动中,在同类人员中优先考虑优秀教师称号获得者。
五、评选和管理办法
(一)学校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和师德标兵,每学年评选一次,六月份组织评选,教师节进行表彰与奖励。
(二)教师发展部对已获各类称号的教师分类归档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①年度教学论文区级以上一篇;年度示范课一节;
②各种获奖证书。
③一份课题研究阶段性小结;
考核不合格者称号自然取消。
成都高新新源学校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