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动信息化手段和数字教育资源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4 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4702 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2015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成教函〔20159 号)》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高新区2015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都能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于应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一堂课都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型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组织,高新区教研室和高新区信息技术中心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社会事业局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将晒课任务分配到校,鼓励各校教师全员参与。

信息技术中心要做好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教师网上晒课,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并以平台的操作使用等为内容组织学校信息化主管培训;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为教师提供丰富多样的资源,供教师选择使用。

教研室要建立专家队伍,承担本地活动的指导和相关研究工作,推荐并评选优课学科教研工作室;成立各学科指导小组,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提炼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积极引导学校借助平台创建学科教研工作室,开展校本研修。

各学校负责全面落实教师晒课的组织,对本校晒课教师进行身份认证,对拟的课进行审查,确保内容科学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校内研训,注重过程和实效,积极推荐教师优课和学校学科教研工作室,使教师晒课、看课、研课和参与网络教研常态化。

三、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任课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流程及要求

活动由网上晒课优课评选、学科教研工作室遴选三个部分组成。

(一)网上晒课

教师登录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scedu.com.cn),点击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图标,进入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优课评选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要求:

1.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

2.片头时长不超过5秒。包括:课例名称、学段、学科、年级、上/下册、版本、教师姓名和工作单位。

3.格式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幅面要求达到720*576 以上,码流为0.51Mbps;如上传的视频内容源码率低于0.5Mbps,则码率不变,转码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活动平台提供格式转换工具)。

(二)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各校按照《课例评选标准》(国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逐级评选,并分学段学科择优推荐优秀课例参加区级评选,由区级推优参加市级评选、由市级推优参加省级、国家级评选。国家级优课评选将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校网上“晒课”及“推优”按照以下数量推荐,可多晒多推:

学科

晒课节数

推优节数

语文、数学、英语

5

2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品)、历史、地理

3

1

体育、美术、音乐、科学、信息技术

2

1

(三)学科教研工作室遴选

 本次活动鼓励专家、教研人员、教师等通过活动平台积极参与学校学科教研工作室活动,并充分利用工作室提供的集体备课课例点评视频研讨主题研讨等板块开展教研活动,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研的能力。各校按照《学科教研工作室遴选标准》(另文通知)可向区级推荐1个学校学科教研工作室,区级将择优推荐参加市级。

五、时间安排

全区教师于2015年4月25日前在平台完成网上晒课及课例上传,各校于430日前完成优课评选并将优课上报教研室。未尽事宜另文通知。

六、活动奖励

(一)教育部将对评选出的优课学科教研工作室给予适当奖励,用于鼓励教师可持续地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和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二)省教育厅将对推荐参加国家级优课评选的教师和参加国家级遴选的学科教研工作室主要人员颁发证书。

(三)市教育局将对组织工作良好且成效显著的区(市)县颁发组织奖,并对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的教师和参加市级遴选的学科教研工作室主要人员颁发证书。

(四)社会事业局将对组织工作良好且成效显著的学校颁发组织奖,并对推荐参加区级优课评选的教师和参加区级遴选的学科教研工作室主要人员颁发证书。

(五)该活动将与我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结合,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网上晒课。教师晒课内容纳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返岗应用评价。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85126997

 

                             2015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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